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以生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安徽三联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且无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在籍大一级学生,可按学校规定自愿申请转专业
1、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无旷考、补考记录;
3、通过申请转入专业的入门考核;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2、其他经学院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程序
1、学院一般于开学后第1-2周集中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于规定期限内填报并向其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根据安排组织转专业选拔考试,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选拔考试。学院可根据需要调整或增加考试科目,具体以当年转专业通知为准。
3、考核通过的学生,可随对应年级编班跟读;考核不通过,仍强烈坚持转专业的,需重新编入大一班级学习。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于学院官网公布。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第四条 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转专业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在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补修,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可进行成绩认定。
第五条 本办法如因学校有关政策调整,则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补充。
附件:
财会学院转入专业考试参考科目一览表
转入专业 | 申请时间 | 考试科目 | |
财务管理 | 第一学期结束 | 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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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结束 | 西方经济学 | 会计学原理 | |
会计学 | 第一学期结束 | 会计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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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结束 | 会计学原理 | 中级财务会计 |
注:考试科目仅提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当年下发的通知为准。
财会学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