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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会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03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6585

        为鼓励高等学校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体现我院本科培养新方案对实践教学创新的要求,秉承“厚德博学、砺能树人”的校训,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修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第一条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是大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实践平台,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新观念、增强自主发展动力的有效载体。

第二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全校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我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课程方案制定及其活动的开展,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负责对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条财会学院结合本专业特点,负责制定本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课程计划,明确第二课堂实践教学项目内容、活动安排和指导教师,组织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及创新活动并进行考核。

第四条  第二课堂课程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填写《安徽三联学院财会学院第二课堂课程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指导教师认定后,学院办公室依据学生的申请填报情况安排课程。

第五条  为保证第二课堂的实施,我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课程计划,明确第二课堂实践教学项目内容、活动安排和指导教师,按专业、分学期列出学生参加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课程计划,报送学院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和考核。

第六条 我院第二课堂学习内容由课程学习、实训实践、学科竞赛、培训考证、创新创业、国际交换生等部分组成。

第七条 第二课堂教师在学生中选聘,选聘条件如下:

  1、我院14级、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在课程学习、实训实验、学科竞赛、培训考证成绩较为突出的学生。

第八条 第二课堂开课时间为每学期的第四周至第十五周,每周两节课,每节课45分钟,每学期共计48课时。

第九条  第二课堂教师在上课之前需接受学院教师的统一培训,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学期结束后,学院对第二课堂优秀教师进行集中表彰。

第十条  第二课堂结业后需经学院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列入综合素质测评的加分项。

第十一条本方案首先在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进行试点,之后将在全院施行。

第十二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财会学院办公室所有。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