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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

2014-09-23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1093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9、10月中下旬。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报考条件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与2011年度相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原“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调整为“不定向选择题”具体如下: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成绩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