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左坤、胡常鑫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学生处: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含公寓)的安全管理,维护和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住宿环境,在2016年3月安全宣传月期间,左坤、胡常鑫两位同学在宿舍违规使用电热杯,现对左坤、胡常鑫等两位同学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左坤,男,汉族,学号:1402060228,男生公632,系14级会计电算化5班学生(辅导员:傅祥);
胡常鑫,男,汉族,学号:1402060229,男生公632,系14级会计电算化5班学生(辅导员:傅祥)
上述两位学生违反了《安徽三联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两位同学警告处分。
特此决定。
安徽三联学院
财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