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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教研室教师参加实践管理制度

2015-11-26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5456

      会计教研室要求全体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为规范本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双能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使其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 促进本专业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使教师企业实践真正成为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确保“双能”培养有质有量,根据具体工作安排, 每学期排课前应拟订下一学期教师下企业锻炼计划,并向下企业教师明确培养锻炼要求,协助教师落实企业及相关事宜。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在公休日或寒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要求每两年至少到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4.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5、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顶岗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专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由自己联系与自身专业(学科)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师傅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实训处、教务处、教研室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教研室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总结考核

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由企业给予顶岗实践鉴定,一周内填报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由教研室收齐后交档案室存档。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表现及效果作为职称评定、业绩考核和晋级的指标。